1.照明方式
對于現代展覽而言,照明設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。與傳統的博物館、展覽館相比,現代展覽不僅僅依靠預留的天窗和自然光取得照明,人工照明占據了重要的位置,所以照明設計在整個展會策劃設計中占據非常重要的位置。光的運用,同展位形態兩者虛實交互,形成了很好的視覺效果。在照明方式上,通常分為自然照明和人工照明。
2.照明類型
根據展示的目標,展示照明的對象分為展品、展示場景、展示環境,展品在展示環境當中處于核心位置,屬于照明的重點。對于空間展示環境而言,場景和環境是照明的重點。
通常,照明的類型可分為以下幾種。
(1)基礎照明。
是指對整個場所的全面基本的照明,包括公共空間、走廊、通道、休息室等。其特點是光線均勻,注重整體空間的照明。
(2)局部照明。
目的在于突出重點展品或展位。照明方式靈活、便利、可移動,便于調整位置。在特展、博物館、畫廊等展示空間環境中被廣泛地采用,其特點是:
1)局部照明亮度和光影效果能很好地表現細節,
2)光的方向性強烈,體現出物品的體感和空間感;
3)根據展臺搭建布置,突出展品的位置,引起人們的注意。
3.照明設計的程序
(1)對展覽的性質、展覽的目標產品作出準確定位,根據展位所處的位置、環境提出相應的照明方案。
(2)對光位的設計,依據環境、明度、光色、光性進行設計。
(3)照明條件的評估。包括對空間的照明、動態路線的分析、照明分布的評估。
(4)照明手段和方法。照明器材的選定、展品照明、光源選擇、相關配置。
(5)照明成本分析。計算光位、光數,以及展位燈光數的相關管理費用。
(6)施工。安全、調整、控制。